为解决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探望子女难的问题,建湖县人民法院与该县妇联合作,在近湖街道社区和人民法庭所在镇社区分别设立1个“未成年子女探视室”和3个“亲情驿站”。近日,该院上冈法庭首次启用“亲情驿站”,妥善处理了一起探望权纠纷。
据了解,原告吴某患有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被告陈某系低智商人员,二人同居期间生育一女陈小某,目前两周岁,亦表现出智商低下症状。分手后,吴某思念女儿心切,因探望受阻,遂经由其法定监护人吴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针对本案特殊情况,多次耐心与被告及其家人沟通,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首次启用“亲情驿站”,让吴某在法庭主持下探望陈小某。母女相见场景,令人动容。承办法官借机对双方进行法制教育、亲职教育以及家庭伦理教育,引导当事人以亲情为重,从有利于孩子发育、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同意吴某在精神正常时探望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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