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渔政监督支队向我市符合条件的415条海洋捕捞渔船发放“2017年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今年我市海蜇专项捕捞时间为7月20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往年8月1日开捕),捕捞时长由15天缩短至12天。
△渔民江玉军展示领到的专项证及标识牌。 陈侠 摄
据介绍,往年申请办证的渔民直接到当地渔政部门办理手续,再由当地渔政部门到市海洋与渔业局申领发证。今年申请人在当地渔政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当地渔政部门通过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录入申请,逐级审核,最终由省海洋与渔业局核发专项证书。另外,根据农业部通告,我省准许使用刺网及张网从事海蜇捕捞,前者要求网目尺寸不小于110毫米,后者要求网目尺寸不小于90毫米,相比往年120毫米的要求有所放宽;海蜇专项捕捞渔船作业期间必须随船携带“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和“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并在渔船醒目位置悬挂由渔政部门监制的标识牌,以接受社会监督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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