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游客在盐城东台路段不按规定超车 酿发车祸受罚

2017-07-17 08:54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 字号:

  7月12日上午7时许,上海游客刘某驾驶临时号牌(刚购买)的进口高档轿车,在仅有七米路宽的X202麋鹿线路段,从前方同向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右侧超越,过程中发生两车碰撞,造成车损的交通事故。

  经东台市沿海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取证,在此事故中,驾驶人刘某因其存在违章“从前车右侧超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但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给付了两车的3万元维修费用,同时,刘某还被东台市交警大队实施罚款100元、扣驾驶证3分的处罚。事后,刘某后悔不及,并表示今后将好好学习交规,力争不发生责任事故。

  警方友情提醒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崔荣泉 陈永美)

编辑:顾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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