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查处67万起交通违法 警方呼吁:共建文明、平安交通

2017-07-06 09:0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刘君健 李永宁 字号: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而构建文明交通更是创建的重中之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秉持善治理念,遵循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相结合的基本思路,以实施“大创建”、“大整治”、“大宣传”工程为抓手,对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开展精细、规范整治,着力打造文明、礼让、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为创文助力。

  电动自行车走快车道现场处罚。

  电动三轮车闯快车道处罚现场。

重拳治典

半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7万起

  统计显示,上半年市交警支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7万余起,其中现场违法11万起、非现场违法56万起,查处酒后驾驶187起,其中醉驾115起,查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2.7万余起、机动车闯禁区7000余起、乱鸣号1100余起、乱变道3.7万余起、违法停车5.4万余起,查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辆违法7100余起,清拖违停车辆6000余辆,清理小区僵尸车89辆。夜间大型车辆违停45辆。查处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218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1051起;查处机动车不避让让行人违法行为9059起。

  查扣非标摩托车920辆、电动三轮车105辆,拖拉机31辆,走访三轮车主、残疾车主90余人次。自“随手拍”平台开通以来,已接到群众举报近12000余起,有效举报6340余起,发放红包6万余元。

  刑事打击方面:抓获逃犯,拘留226人,其中行政拘留205人、刑事拘留21人;抓获“买卖分”黄牛40人,其中行政拘留2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

几类不文明出行行为

  城市交通关系每一个人的出行。当你抱怨市区交通拥堵、管理不力时,是否注意到自己的交通行为守法了没呢?是否认识到不文明出行对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我们又该如何改变交通陋习,来提升出行文明呢?

  警方根据实际案例,梳理了如下几种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类型:

  不理解、不接受型

  6月23日上午8时40分许,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着市区开放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大庆路与开放大道交叉口东南方向渠化岛时,准备左转弯向西行驶。

  在路口执勤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引导她直行,实施“二次过街”,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又向她指了指路口的宣传提示牌,驾驶人薛某仍然不听劝导坚持要左转,眼看路口的左转弯变成了绿灯,薛某立即调转方向准备冲过去,这时志愿者立马将她拦了下来,此时薛某情绪失控,竟然对着志愿者动起了手,随后便被附近的警务人员控制,整个过程被监控完整地记录了下来,薛某的种种行为与我市创文的大氛围格格不入。

  阻碍执行职务型

  6月29日下午6时40分左右,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左元庆在市区人民路与建军路口执勤,在对一辆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进行处罚时,路过的两名妇女上前“打抱不平”,阻碍民警执法。

  左元庆对两人作出警告,不要妨碍执法。周围群众也纷纷指责两人不要在不知道原委的情况下妨碍民警执法。但是两人不听劝阻,依然和民警及劝阻的群众争吵,民警依法对其再次发出警告,告知其车辆靠边,不要并排停在非机动车道上阻碍交通,如再妨碍执法,将对其采取强制驱离。其中的一名妇女竟开始辱骂执法民警,继而往民警脸上打了一拳。左元庆遂依法对其采取控制措施,该妇女仍对民警抓挠不止,抢夺民警执法装备。民警增援力量赶到后将其强制控制,并带至派出所处理,以涉嫌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进入法定程序。

  守法只为避免处罚型

  在交警和相关部门以及广大市民的努力下,我市的交通环境正变得越来越好,市民的守法率也越来越高。可不少人却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在有警察的路口,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排队等候红灯。可在一些没有警察的路口和时间段,有些人就控制不住,左右看看,觉得没车也没警察就闯了过去。而后面的一些人看着前面人过去了,觉得反正有人过去了,我过去也没事,就这样,一窝蜂闯红灯的现象就出现了。殊不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是为了交警而遵守,为的是您自身的生命安全。

小知识:“二次过街”

  在大家的印象中,过马路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红灯停、绿灯行。可仔细想来,为什么只有机动车道上才有左拐指示灯,而行人、电动车道上却没有呢?当非机动车、行人随着机动车一起左转的时候,各种车辆混行,和汽车之间的距离很近。二次过街的时候,因为有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过程很顺利,也没有与其他方向的车辆发生冲突。

  非机动车和行人都从斑马线走,等两次红绿灯,全程走斑马线走,这样能够杜绝很多交通事故,从安全角度讲是非常有意义的。

  “二次过街”对于行人、电动车来说,确实会耽误一些时间,但相对来说却也安全许多。同时我们要提醒广大的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走斑马线,可能等待的只是二三十秒,但我们换来的是安全,所以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路口辅警对等候绿灯的市民讲解“二次过街”。

文明城市——需要我们的共同参与

  交警部门制止、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教育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人们只有牢记法律,遵守交通规则,才能确保交通平安。

  在创建期间,广大市民朋友们作为这座城市的东道主,积极弘扬主人翁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奉献的精神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经过警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城市交通越来越好,闯红灯的少了、走机动车道的少了、逆向行驶的也少了,市民们大都能自觉地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一片和谐、礼让、畅通的城市交通氛围正在逐渐形成。

  当前,盐城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破难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更加积极、踊跃地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当文明人”,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韦业)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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