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院出具首份离婚证明书 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

2017-07-06 08:35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张勇峰 字号:

  7月3日下午,建湖法院应离婚案件当事人李某的申请,向其出具了该院离婚证明书制度确立以来的首份离婚证明书。这份离婚证明书上只显示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和案件编号等必要信息,仅证明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内容,隐去大量个人隐私信息。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确定,这是我市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建湖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王守荣介绍,以往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离婚,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来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判决书中,经常有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内容,例如夫妻离婚原因、详细财产状况等。这些信息,如果暴露极其尴尬。但是,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购房、出国、贷款等相关事务时,又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就只能拿出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离婚事实。这么做导致大量个人隐私也被迫暴露。

  2016年4月,建湖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该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建立了离婚证明书制度。离婚证明书隐去判决书、调解书中当事人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内容,只保留生效法律文书字号及离婚事实,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同时,将离婚证明书向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实现婚姻信息的互通共享。当事人凭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可以办理如再婚、房产登记、出国签证等相关事宜。

  据悉,办理离婚证书的手续简单,当事人只要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经过法院核实,当天即可领取。

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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