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列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2017-07-05 11:08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 字号:

  7月3日,从亭湖区委农办传来消息,日前,该区作为全国10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之一,被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区,并参加农业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的全国工作部署推进会,是全省6家、全市唯一一家。

  据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日益突出的问题,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该区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区情实际,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坚持政策底线、富民优先,健全完善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权、继承权,慎重推行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抵押权、担保权等改革试点项目,力争明年底实现农村股份合作社运作全覆盖,切实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据亭湖区委农办负责人介绍,本月该区将组建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制度,完成改革启动的准备工作;推进实施阶段从下个月开始持续到明年8月底,参与改革的单位和部门将围绕改革试验内容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权能改革等试点工作,逐步完善改革机制和相关政策,着力构建集体经济发展新的模式、渠道和平台,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效能,探索赋予农民更多权能,在各项改革要点上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全面拓宽各类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渠道,合理分配集体资产经营收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把推进改革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先行试点,大胆探索实践,争取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带动面上改革,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编辑:丽丽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