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起盐城市下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 我市部分班车政府限价下调

2017-06-27 08:53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唐承兵 字号: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从6月25日起,我市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0.02元/人·公里调整为0.015元/人·公里,受其带动,我市公路客运部分班车票价(政府限价)下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多次下调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公路客运票价与油价联动的燃油附加费标准由0.02元/人·公里调整为0.015元/人·公里。核定的公路客运票价为政府限价,道路客运经营者必须在调整后的政府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执行票价,同时需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受燃油附加费标准下调带动,我市公路客运部分班车票价(政府限价)下调,其中盐城至响水中型中级车型政府限价由原来的30元下调至29元;盐城至滨海大型中级车型政府限价由原来的20元下调至19元;盐城至阜宁中型中级车型政府限价由原来的17元下调至16元;盐城至建湖中型高一车型政府限价由原来的16下调至15元;盐城至射阳(冈合线)中型中级车型政府限价由原来的15元下调至14元等。

编辑:顾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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