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农民顺利完成夏收夏种,6月14日,射阳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千秋镇滨南村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执行法官邀请村干部一起对涉案土地进行分界定址,调解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顺利完成土地交还。
双方当事人为该村村民。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申请人顾某取得位于本村五组境内3.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2002年顾某将该争议的土地口头交由被执行人袁某、张某夫妻种植,未约定种植期限。该地现由袁某、张某交由冯某种植。后顾某向袁某、张某夫妻主张返还上述土地未果,遂诉至法院。去年8月16日,法院判决被告袁某、张某、冯某于本判决生效时当季农作物收获后十日内,将3.3亩土地交还原告顾某种植。近日,该涉案地里种植的小麦已收获完,执行法官当即执行,化解纠纷不误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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