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安边防支队斗龙港边防派出所辖区群众在自家鱼塘里发现一只类似鹿的动物,经过民警辨认,发现这是一只牙獐,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民警的全力救助下,牙獐顺利上岸,并于5月31日被森林公安接到保护区疗伤。
5月30日下午5点多,盐城公安边防支队斗龙港边防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自家的鱼塘里发现一只类似鹿的动物,可能已经受伤,无法自行爬上岸,请求边防派出所派民警前来处置。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该鱼塘,经现场确认,这只动物是一只牙獐,又叫河麂,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参加援救的边防民警王乐告诉记者,由于鱼塘边上是水泥板铺设的,比较滑,牙獐无法自行爬上岸。他们先用网兜捕捉,但牙獐不停地扑腾,根本就无法捉拿,无奈之下,只得将牙獐围赶到鱼塘的一个角落处,才强行抓获。
随后,他们将牙獐关在一个铁笼子里。由于受伤,牙獐的两只前腿已无法站立,而两只后爪也因在爬水泥板时摩破,在纸板上留下斑斑血迹。边防派出所的民警立即与森林公安和保护区取得联系,并约定次日过来带走这只牙獐,待其伤愈后再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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