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又有新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最高可赔20万元

2017-05-16 09:15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张思远/文 张一轩/图 字号:

  市烹饪行业协会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昨日,记者从盐城市烹饪行业协会二届六次理事扩大会上获悉,该协会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今后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如遇到食品安全事故,或可最高获赔20万元。

  据市烹饪行业协会秘书长徐加忠介绍,盐城市烹饪行业协会根据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江苏省保险行业的决定,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定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买保险就是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而接受风险的机构就是保险公司。”徐加忠告诉记者,“通过保险赔偿帮助个人或企业减少经济危害,增强其风险管理意识,保证其及时恢复生活生产,对我市的餐饮企业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很有必要。”盐城市阳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明笑告诉记者,“谁也不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一旦发生,对餐饮企业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参保后,将使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强,将风险转嫁到第三方。”江苏川渝大酒店副总经理车波从消费者角度理解参保食品安全险:“如果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事故而餐饮企业又没有能力赔付,对消费者来说很难维权。参保后,由保险公司来赔付,这就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极大的保障,使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车波说。

  记者在一份食品安全责任险方案上看到,赔偿分为基准档、A档、B档和C档四个档次,其中C档为最高档:年度累计可赔偿300万元;每次事故可赔偿100万元;每人可赔偿20万元。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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