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专项资金 支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

2017-05-13 07:34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曹恒锋 字号:

  市商务局近日会同市财政局出台《盐城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农贸市场建设等3大方面10类项目进行支持。记者了解到,在支持农贸市场建设方面,专项资金用途主要涉及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以及农贸市场新业态建设等。

  据了解,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新建或改造任务并按相关文件验收合格的市区农贸市场,按照《办法》规定将对市场投资主体实行“以奖代补”。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至3000平方米的中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1000至2000平方米的小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500至10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以下的微小农贸市场,将分别给予90万元、7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同时,对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奖励。新建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建设内置面积8平方米以上食品安全检测室,投入使用并经药监部门认可的,市级财政再给予6万元奖励。”市商务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办法》还规定,对2013年以来新建改造的市区农贸市场并通过验收合格的进行评选授牌,对获得“标准化菜市场”“标准化示范菜市场”“规范管理特别优秀的菜市场”,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完成年度新建改造鲜活农产品社区直销店任务的市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实行“以奖代补”,对市区新建和改造生鲜农产品直销店并投入运营半年以上的,按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30至50平方米两个档次,分别奖补6万元、4万元。

“  我们还鼓励传统农贸市场积极运用电子商务模式,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据了解,对农贸市场及承担省、市鲜活农产品直供社区项目的企业自建网络服务平台、连续6个月平均每日交易500单以上的,按年度内每个平台设备和软件投入不超过15%给予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据悉,该管理办法从今年5月22日起施行。

编辑:胥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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