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渔船达到报废期限 渔政监督人员赶赴南通监督拆解

2017-03-06 18:08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张勇峰 字号:

  

(图片由渔政部门提供)

  3月6日一大早,亭湖渔政监督大队的两名渔政监督人员就赶到了南通市东凌港,对一艘渔船进行拆解监督。经过近5个小时的工作,渔船全部拆解完毕。

  徐金才是亭湖区南洋镇盐东居委会渔民,1998年初他雇工自建了一艘“苏盐渔18126”木质渔船,从事海洋捕捞作业。根据相关规定,他的这条4吨渔船船龄已有18年,达到了报废期限。徐金才的这条船连带捕捞证等都转让给射阳的一个船主进行合并建造。不过,徐金才的女儿、女婿家都在东凌港,他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这个港口生活和出海捕捞,拆解完全可以在有资质的就近船厂进行。

  亭湖渔政监督大队党支部书记支仁帮告诉盐城晚报记者,购置并拆解渔船,由买入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解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经协商一致,可由买入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委托卖出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监督渔船拆解,并由卖出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拆解过程确认证明。他们正是受到射阳渔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才赶到南通东凌港对该船进行监督拆解。

  支仁帮和同事陈少军赶到现场,一刻也没有休息,立即投入工作,午餐也是订的盒饭。他们对拆解过程进行了录像和拍照,最终认为拆解完毕后,出具了拆解过程确认证明。“来回400多公里对我的船监督拆解,就冲这工作态度,我感激不尽!”徐金才说。

编辑:曹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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