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亭湖民警查处6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昨天上午9:00,亭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辖区东闸老虎桥附近发现一经营户董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现场调查发现,董某既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店里也不符合烟花爆竹仓储经营条件。记者现场看到董某将烟花爆竹跟花圈、香烛、冥纸等易燃品混在一起堆放在路边,极易引起安全事故。
同日下午4:00,治安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海纯路交界处查处了一个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摊点。摊主交代,他在老家店里有一批烟花爆竹,虽然知道盐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心存侥幸,便将这些烟花爆竹拉到盐城市区销售,刚摆起摊子,就被民警查获。
市区环城路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是有个别商家偷偷销售。“仅今天白天,我们分局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6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烟花爆竹100余件。”亭湖分局治安大队基础中队指导员王久年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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