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这么一扑,20多万元就这样赔掉了。”
“比起赔偿,申请执行人失去下半辈子的健康才可惜!”
“这真是一个生动的案例,警醒那些饲养犬只等宠物的人!”
7月17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几起“小标的大民生”案件,其中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引发“盐城法声”直播间上万名网友热烈讨论,执行现场成为线上普法课堂。
6年前的2020年2月,一天晚上,华逸(化名)来到程光(化名)经营的废品回收站运送木材。就在一切顺利进行的时候,两只狗突然蹿出来。现场视频显示,其中一只大型犬咬伤华逸左上臂,程光反应也很快,立即上前护住华逸。事发后,程光陪同伤者前往医院接种全套狂犬病疫苗并垫付疫苗费用。
本以为仅仅是简单咬伤,不料一场不可逆的悲剧就此发生。
华逸完成五针疫苗接种后不久,突发四肢麻木、浑身无力,经盐城、上海多家医院确诊为较为罕见的吉兰—巴雷综合征,他常年往返医院康复治疗,最终司法鉴定评定为人体一级伤残,终身完全护理依赖,彻底丧失行动自理能力。
事发后,由于程光不承认伤人犬只是自家饲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华逸将其诉至亭湖区法院。庭审中,原告提交现场监控视频、完整诊疗记录、伤残鉴定意见书等全套证据。结合事发场地、垫付疫苗费用等客观事实,法院依法认定伤人犬只为程光饲养。考虑到华逸自身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基础疾病,本次伤残属于多因一果,一审法院酌定程光承担20%损害赔偿责任,共计赔付30多万元。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程光拒不履行赔付义务。而瘫痪卧床、常年靠人照料的华逸无力承担高额康复、护理开支,于是申请强制执行。7月17日上午,执行人员来到程光居住的小区,但是没有找到程光本人。执行人员随即赶往程光的废品回收站,终于找到程光并拘传回法院执行局谈话室。
一边是几十万元的巨额赔偿,一边是当事人终身瘫痪、半生失能的惨痛遭遇。谈话室里,当事双方各自谈及自身的不易。执行法官也很有经验,背靠背对双方做工作。经过法理结合情理的耐心劝导,程光终于认清自身疏于管犬的严重过错,主动筹措资金,最终达成总金额20.7万元的执行和解,首笔6万元已于当天转给了华逸。
【普法小贴士】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危险性显著高于普通宠物,饲养人、管理人负有严苛的安全管控义务,经营场所散养大型犬、不设置围栏、不拴系约束绳,属于重大管理疏漏。无论是商户经营者还是普通居民,饲养大型犬必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商铺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居家、外出全程拴绳、佩戴嘴套,杜绝放任犬只自由跑动,摒弃“自家狗温顺不咬人”的侥幸心理。
盐阜大众报/我言新闻记者:吉德龙 通讯员:纪栋和
编辑:梁鹤龄 李艳 徐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