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翠花,女,195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建湖县港务处退休职工。荣获“中国好人”“江苏好人”“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等称号。
1974年底,19岁的曹翠花得知以前同事的爱人生病去世,丢下两个嗷嗷待哺的儿女无人照料。她不顾世俗偏见,劝说父母,主动承担领养责任,直至把这对小兄妹培养到高中毕业,就业成家。她20年如一日精心照顾多病的婆母、公爹毫无怨言。但曹翠花最为人知晓的,还是她为敬老院老人做布鞋的事。20多年来,她一共做了近2000双布底鞋送给全县15个乡镇敬老院里的孤寡老人,光布就用了300多公斤。她的无私付出,让敬老院里的老人们深切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点滴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