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国家医保局等十三部委联合发文,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被授予2022-2023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织密网、兜底线,保障病有所医
市医保局坚持把奋力解除人民群众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作为根本目标。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支持生育政策,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及时释放改革红利。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引导推广普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投保人数和赔付率全省第一,实现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巩固医疗救助成果,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资助、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医疗救助等帮扶政策,确保应享尽享,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为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免费用药,为医疗救助困难人员筑起更加坚固的医保屏障。
重规范、强监管,促进医患和谐
市医保局推进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压实五方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患沟通。创新宣传培训载体,培育法制宣传阵地,成立盐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培训基地,组织8期2460余人培训,发挥医保基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引导医生参与监管,围绕医保基金监管和DRG特例单议,发挥医院医疗专家优势,建立由283名医生组成的专家库,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专业支撑,及时纠正不合理诊疗行为。营造社会监督氛围,聘任98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推改革、重协同,提高精细化水平
市医保局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中的基础性、导向性、杠杆性作用,持续推动医疗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就医。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出台《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开展DRG特例单议评审,实现DRG正式付费全覆盖,提升基金使用效能,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提升医院管理质效,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设置全市统一的医药机构服务经办标准,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效和费用控制考评,通过年终决算“结余留用”激励机制,形成“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医院获发展、企业得成长”的多赢局面。
疏堵点、畅流程,优化公共服务
市医保局通过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等模式,率先推广医保码运用,建成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开通12393医保服务热线。经办业务标准化,打造全市统一的经办服务标准,制定《盐城市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标准化手册》,优化提升“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率先实施医保经办服务“全市通办”。经办网络标准化,印发《“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实施意见》,建成42家省级示范点,高效保障124个镇(街道)医保服务点常态运行,建成2402个村级服务点,实现所有镇村全覆盖,有效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医保服务体系。队伍建设标准化,优化《盐城市镇村两级医保经办队伍标准化培训手册》,组织全市所有镇(街道)经办人员全员参训,全力打造医保政策“讲解员”、参保扩面“宣传员”、纾困解忧“服务员”、社情民意“邮递员”的“四员”经办队伍。
新起点、新征程。市医保局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重点改革、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协同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营造安全可靠的就医保障环境,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徐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