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误入亭湖区某企业厂区,经热心群众与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永丰派出所民警快速接力处置,已被成功救助并放归自然。
“警察同志,我们厂跑来一只长着漂亮斑纹、尾巴很长的‘怪鸟’,你们快过来看看!”当天傍晚,永丰派出所接到李女士报警求助,称厂区闯入一只外观奇特、疑似保护动物的野生鸟类,无法自行返回野外栖息地,请求民警协助处置。
了解情况后,民警李宇轩及时联系专业人员核实,确认该动物为环颈雉(俗称野鸡),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经民警细致检查,发现这只环颈雉虽淋了雨,但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符合野外放生条件。
为避免惊扰环颈雉,民警轻手轻脚将其抱起,放进纸箱妥善安置。与此同时,民警还借此机会向报警群众和现场孩子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发现野生动物后的正确处置方式,并肯定了报警人李女士爱护生灵、主动报警求助的行为,同时提醒:遇到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捕捉、饲养,如发现受伤或迷途野生动物,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交由专业人员处置。
为实现科学放归,民警将环颈雉转运至辖区一处植被茂盛、食源充足、远离居民区的适宜区域,确认其状态安全、适应环境后,成功将环颈雉放归自然。(张凯峰 仇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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