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环境,连日来,盐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持续开展“固安4号”行动。此行动旨在严查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市民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期间,盐城交警秉持着对交通违法零容忍的态度,查处了多起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敲响了安全警钟。
12月6日10时许,高速三大队民警在盐城西收费站出口开展行动时,敏锐地发现一辆白色汽车车身略显沉重,车窗玻璃还被遮挡。民警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随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仔细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解释称车上的乘坐人都是老乡,一起来盐城找工作,为了省钱就挤在了一起。然而,超员的危害不容小觑,民警严肃地指出:“超员多一个,危险多十分,没有安全,一切为零!”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联系车辆将超员人员安全转运,确保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
12月1日上午9时,大丰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一辆小汽车格外“抢眼”。其排气管不断发出“轰鸣”声,民警凭借职业的警觉,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车辆改装了尾翼及排气管。驾驶人李某称改装是为了让爱车更有“气场”,却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民警告知李某,非法改装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仅可能影响车辆的正常性能,还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潜在威胁。随后,民警依法对其擅自改装车辆的行为作出了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12月8日10时30分,东台大队民警在东台市三仓镇八一路执勤时,发现赵某某驾驶的大型货车有超载嫌疑。经过严格检测,该车核载25吨,实载36.9吨,超载率达47%。货车超载不仅会对道路基础设施造成损坏,还会严重影响车辆的制动性能和操控稳定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面对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交警对赵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转运车辆,将超重货物全部驳载,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5日21时许,东台大队民警在行动中又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涉嫌酒驾。酒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盐城交警开展“固安4号”行动,彰显了其守护广大市民生命安全的坚定决心。此次行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超载超员、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以实际行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时刻绷紧平安弦,切莫心存侥幸,若违法必将严处曝光。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王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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