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们发现了一只形似鸽子的鸟儿,它似乎无法飞行了,请你们快来查看……”10月30日上午,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五星派出所接到市民杨女士的报警称,在路边发现一只灰色的鸟,精神状态欠佳,担心其为国家保护动物,故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熊飞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只鸟浑身羽毛呈灰褐色,精神萎靡。经仔细观察,民警发现其眼睛难以睁开,暂时无法飞行。
为确保该鸟得到专业照料,民警对杨女士热心救助小动物的行为予以表扬,随后驱车前往盐城湿地博物园。经专业人员鉴定,确认该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据工作人员介绍,这只斑鸠属于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灰斑鸠在传播植物种子、控制害虫数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这只获救的斑鸠已在盐城湿地博物园野生鸟类救护站接受专业的观察、治疗和照料。工作人员表示,将对其进行持续观察与照料,待其完全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择机放归自然,让其重新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从热心群众的主动救助,到民警的及时联动,再到鸟类保护部门的专业守护,这场爱心与责任的接力,不仅为受伤小动物筑起了安全屏障,更传递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温暖力量。
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民警呼吁,当遇到受伤或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报警或联系相关部门,切勿私自处理或售卖。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绘就生态和谐的美好画卷。(张凯峰 仇才波)
责任编辑:汪雪霞 池萍 陆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