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车里的现金被人偷了……”5月14日中午,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报警,称放在车内的财物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询问其详细情况。报警人表示前一天晚上,他将车停在小区车库,下车时忘了锁车门。当天中午开车时看到车上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检查后发现车里的三千多元现金不翼而飞。
民警检查车子发现车窗、门锁均无损坏痕迹,初步判断这是典型的“拉车门”盗窃案。
随后通过现场勘查、视频追踪等方式,民警发现有3名男子曾在13日深夜出没于案发现场,并对车库汽车有拉车门动作,形迹十分可疑。于是,民警决定对这3人进行抓捕。
很快,距离接到报警仅过去2小时,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温某某、郭某某、尤某,并于当日下午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温某某等3人对自己“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汽车不是“保险箱”,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手提包、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离车时,一定要养成确认锁门和关窗的习惯,不可麻痹大意,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图方便,认为短暂离开就回来,而不拔钥匙、不锁车门。(陈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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