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清理“废弃车”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提升城市形象。近日,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相关部署要求,联合城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废弃车”专项清理治理行动,通过前期摸排、宣传教育、依法拖移等有效举措,全面清理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停车场等区域内“废弃车”,确保治理成效。
此次行动集中清查辖区所有道路,特别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周边道路,对“废弃车”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整治,如发现“废弃车”或长期占用道路、停车位、人行道乱停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盐都公安交警部门会在第一时间采集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查询车辆相关信息、贴通告。针对联系不到车主的,无牌和报废车辆,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车辆状态拍照后,安排清障车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盐都区已经累计清理废弃机动车391辆、废弃电动自行车593辆,并对未达到报废期限却长期停放车辆的车主,及时进行电话督促,要求车主尽快将车辆移走,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了一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杂物。
警方提醒: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期限或者需要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车辆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不可随意停放,影响正常交通和居民日常生活。盐都公安将继续保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对“废弃车”和占用公共道路资源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力度,最大限度还道于车、还道于民,让广大群众养成文明驾驶、文明停车的好习惯。如果家中有废弃车辆,应按照正规途径进行置换或报废,这样不仅能够领取补贴,还能为城市文明进步贡献一份力。
审核:汪雪霞 池萍 韩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