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亭湖警民接力,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再添新成果。
“警察同志,我发现一只长得像鹰的鸟,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你们快过来看看吧!”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大洋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先生报警电话,称在某工地宿舍区外发现一只野生鸟类,疑似受伤不能飞行。
接警后,民警闻涛迅速赶至现场,经仔细检查发现该鸟左翅膀受伤,已无法正常飞行,依据以往救助野生动物的经验,初步判断其疑似受伤的红隼。由于当时已是深夜,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妥善安置。随后,民警设法与盐城鸟类救护部门取得联系,经专业人员鉴定辨别,这只鸟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它是一种常见的小型猛禽,是夜行性鸟类,主要以鼠类为食。
次日一大早,民警将这只受伤的红隼送往盐城湿地博物馆野生鸟类救护站,由工作人员进行后续救治。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对红隼作进一步救治和观察,待其伤势痊愈恢复具备放生条件后,适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在日常生活中,若遇受伤或受困野生动物,不要擅自上前救助或盲目放生,更不可随意捕杀或食用,请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动物得到有效救助。
审核:汪雪霞 池萍 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