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种植违禁植物被查
2024-06-11 15:19 陈斌 周美玲

近日,阜宁县公安局陈良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种植物案,铲除罂粟4株,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1名。

5月中旬,陈良派出所民警在上门入户的工作中发现村民周某家菜园角落种植了几株罂粟,因数量较少,并不起眼,民警发现时只有1株还未结果,3株已经成熟,民警现场将植株铲除并送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并将种植者周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家里养了点鸡鸭鹅,听人家说罂粟花能给家禽防病,我就在一个贩卖菜种的流动摊贩那里买了点罂粟种子,想着少种几棵给家禽防防病应该不碍事。”周某对民警说明种植缘由,民警听完耐心地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罂粟即使种植1棵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经询问,周某对其在自家的菜园角落非法种植罂粟一事供认不讳。经民警对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后,违法行为人周某明确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当场深表悔意,郑重承诺绝不再犯,并会以自己的这次经历为例积极向家人、朋友、邻居宣传普及种植罂粟的危害。

目前,相关机构已出具毒品植株鉴定报告,违法行为人周某因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被阜宁县公安局依法进行治安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1株也违法。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审核:汪雪霞   池萍   韩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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