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场地飞落不速之“鸟” 警民及时救护放回野外
2024-06-04 09:23 周继坤

6月2日中午,在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大院内,民警陈源将纸箱内的一只小鸟转交到大丰区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保护股工作人员手中。

原来,当天上午,白驹镇通榆中路建华玩具工作室陈先生在门口发现一只灰褐色的小鸟。他好奇走了过去,可当靠近该鸟时,该鸟却张着嘴发出“叽叽叽叽”的刺耳尖叫声,还不停地扑腾着翅膀,可就是飞不起来。陈先生担心被家中的猫狗伤害,便赶紧拨打了白驹派出所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白驹派出所民警迅速来到陈先生家中。经网上查询得知这只落难的灰褐色小鸟叫红隼,是一种小型猛禽,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一边联系大丰区自然资源局,一边小心翼翼地将红隼带回所里。看到红隼好像饿了,民警从食堂找来鲜肉和清水喂它,慢慢的红隼的体力逐渐得到了恢复,但一时还不能飞起来。没多久,森林资源保护股工作人员便来到白驹派出所。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该红隼没有受伤,可能是在试飞行途中体力不支坠落地面的,工作人员称待其恢复体力后再放飞野外。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据了解,红隼鸟飞行快速,善于在飞行中追捕猎物,堪称猛禽中的捕鼠高手。其分布范围很广,常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它们的主要猎物就是田鼠,对当地林业和农业都有着很好的保护作用。

在此,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如果发现受伤或行动不便的鸟类,不要轻易捕杀,应及时向警方或林业等相关部门联系。  

审核:汪雪霞   池萍  韩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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