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重要通知
我言新闻 2026-10-10 21:15

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江苏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省统考的考试科目、形式等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苏教考命〔2023〕1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有关考试内容的通知》(苏教考命〔2025〕3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有关科目考试形式和内容的通知》(苏教考命〔2026〕1号)执行。

二、考点安排和考试时间

(一)省统考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省统考面试科目考试由有关高校组织实施,其中音乐类面试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舞蹈类、表(导)演类面试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类面试考点设在河海大学。

(三)省统考自2026年11月28日开始,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考生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组织考生学习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须知等有关内容,引导考生按时完成信息确认、诚信应考。

(二)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及早谋划部署,扎实做好省统考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规范组织考试;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各地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中学(报名点)。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梁鹤龄 李艳 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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