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公布了第二批全省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结论公告:625家社会组织中,有12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其中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
据了解,社会组织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
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以及在年检材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社会团体,江苏省民政厅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江苏新闻
编辑:梁鹤龄 崔治国 王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