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根据《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6〕409号)及政策通告部署要求,现就我市落实省优化调整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8月29日至12月31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资格调控,若资金使用完毕,则政策实施提前结束。
二、实施范围
(一)补贴品类
1.智能安防类:智能门锁。
2.智能环境管理类: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灯具(含智能台灯)。
3.智能烹饪电器类: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含集成灶、烟灶套装)、智能微蒸烤一体机(含烤箱、微波炉、智能电饭煲)、智能料理机(含咖啡机、破壁机)。
4.智能厨房净洗类:智能洗碗机、智能净水机(含饮水机)。
5.智能卫浴类:智能干衣机(含洗烘套装)、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6.智能清洁类:智能扫地机(含洗地机、吸尘器、擦窗机器人)。
7.智能影像拍摄设备类: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
8.智能声控交互类:智能音箱(含智能屏)、智能耳机(含翻译耳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外骨骼助力机器人、机器狗)。
9.智能学习办公设备类:智能打印机(含3D打印机)。
10.智慧健康类:智能按摩椅(含智能沙发、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监测仪(含呼吸机、血压仪、血糖仪)、电动轮椅。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个细分品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三、参与方式
全市执行全省统一明确的补贴品类与标准,具体参与方式按照《盐城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落实。政策后续如有变化,按国家和省、市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来源:盐城市商务局
编辑:梁鹤龄 崔治国 王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