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人代会代表提出的20件议案有下文,一批法规进入立法进程
我言新闻 2026-05-26 18:26

今年初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20件,其中有关地方立法方面的19件、监督方面的1件。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目前,一批法规已进入立法进程。

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纳入年度重点立法项目

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法治保障,代表们提出制定或修改多部法规,目前部分已处于立法不同阶段。

20名代表分别建言立法促进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两份议案被合并办理。省人大财经委认为,为更好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积极研究解决人工智能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地方立法很有必要。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今年重点立法项目,7月将进行初审,还将提请明年初召开的省人代会由全体省人大代表审议通过。代表提出的诸如加强算力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赋能与应用、技术创新与人才培育等内容受到重视,将根据江苏实际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有10名代表建言制定发展新材料产业条例。省人大财经委认为,新材料产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为进一步健全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机制,有效提升产业创新与绿色发展水平,精准服务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十分必要。而且国内新材料领域尚未有省份出台条例,江苏率先开展立法探索,既能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也可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实践经验。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立法前期准备已启动。

修改《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的项目也已启动。省人大财经委认为,现行条例部分内容已经无法满足地方金融发展需求,亟须加以修改。修订工作已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启动。

关于制定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也得到了积极回应。此前,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评估相关议案后认为,江苏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需进一步提升。目前,深圳、珠海、上海、北京等地针对国际仲裁院机构运作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为推动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强化了法治保障。代表建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建议积极推动条例制定工作。

宿迁团10位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该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省人大农业农村委表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监督推动这项改革迈上新台阶,在补齐全省现代化短板弱项上体现人大担当,很有必要、正当其时,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推进并邀请代表参与。

省社会救助条例立法工作积极进行中

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机制,代表们提出制定多部法规,有关方面正密切关注跟踪上位法立法进程。

10位代表联名建议制定省社会救助条例,被认为符合江苏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提出的强化分层分类救助体系、规范救助运行机制、健全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制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完善监督管理与责任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省人大社会委介绍,将根据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法,紧密结合上位法和江苏实际,会同省民政厅加快相关立法进程。

有的议案实施条件尚不成熟。例如,一些代表建议制定省社会保险条例。评估认为,一方面江苏虽然没有专门条例,但社保涉及各领域基本都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且在不断健全中,一方面社会保险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主要的制度设计在中央层面进行,目前也在积极推动。现阶段江苏制定社会保险综合性地方法规的条件尚不成熟,可在上位法修订后适时启动。同时,议案中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征缴体制、社会保险管理与创新等方面建议,可在制定相应法规中予以充分吸收。

省城市更新条例今年接受审议

制定城市更新条例今年获得省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共有31名代表在3件议案中建言立法。“填补该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空白,意义重大,十分必要。”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史国君表示,近年来江苏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省委省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分三批组织实施118个省级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工作推进中,基层普遍反映规划管控、用地调整、建设标准、产权确定、行政审批等方面还存在瓶颈,立法确有必要。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9月初审。

根据治理新形势,一些关于修订现行法规的议案得到积极采纳。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改《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议程,就源自部分代表提出的议案。还有议案建议修订《江苏省防洪条例》,以适应国家机构改革对防洪管理体制的优化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而来新形势新任务。记者获悉,经评估认为,条例确需作针对性完善,目前已列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有11位代表建议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适应太湖治理迈入新的历史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省人大环资城建委表示,将结合条例实施过程中各地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会同有关方面开展调研和科学论证,在严格保护、保障太湖水质稳定改善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条例进一步修改。

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地方性法规。江苏一些代表也提出制定类似条例,将基层成熟执法监督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行政执法公正、高效、有序开展。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认为,对标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江苏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有不足,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去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也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因此建议,尽快将制定条例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

建议制定省电子游戏管理条例、省社会组织条例等议案,经综合评估认为省级层面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将推动已有法律法规落实,并积极关注上位法,为江苏立法夯实基础。

 

来源:交汇点新闻

编辑:梁鹤龄 崔治国 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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