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封面新闻报道了云南大理祥云县《祥城镇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要求家长报名时提供工资流水,必要时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流水,在本地购房的还要上传物管费、水电费缴费凭证一事。
7日上午,祥云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官方平台公开回应,承认《通告》中报名所需材料要求中存在不规范、非必要的内容,并且已经删除相关内容重新发布。
根据祥云县祥城镇中心学校和祥云时讯两个官方公众号此前发布的《通告》,在“报名类别和所需提供材料”一项中,规定了以下内容:
在本地购房且已入住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除了上传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等原件照片,还要上传物管费、水电费缴费票据的照片;在本地经商的个体经营商户子女,报名时除了上传《营业执照》、实体店面远近景照片等基本资料,必要时还须提供一年中首、中、尾三个月的经营项目资金流水或到实地查验;其他人员子女,全家在本地务工且户籍地无人监管,报名时上传父母务工证明、工资流水、租房证明等原件照片。
记者采访律师后确认,教育部早在2022年就明文规定,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信息,采集个体工商户经营流水,物管、水电费缴费凭证也无法律依据,属于违规增设报名材料、违规采集隐私、变相设置入园门槛。
7日一早,记者搜索发现,上述两个公众号均已删除此前发布的《通告》。
祥云县教育体育局通过祥云时讯公众号发布了《更正说明》:“我局及时组织了复核审查,发现报名所需提供材料要求中,存在部分不规范、非必要的内容。对此,我局指导祥城镇中心学校重新规范调整《通告》内容,现予更正发布。”
同时,7日上午8点02分,祥云时讯公众号重新发布了《通告》。新《通告》中,删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工资流水,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流水以及购买房产的提供物管费、水电费缴费凭证等内容。
来源:封面新闻、祥云时讯
编辑:梁鹤龄 崔治国 徐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