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扩围!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范围
拓展至全国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什么是医保家庭共济?
简单来说,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帮家人分担医疗费用,减轻家庭医疗负担。
举个例子
您的职工医保卡余额5000多,但您的父亲是居民医保没有个账余额,父亲腿疼去就诊和买药,医保报销后个人的自负部分为184元,还可以继续通过家庭共济形式从您的医保余额扣184元,不用额外多付一分钱现金。
用好医保家庭共济看病购药省钱省心!
怎么开通医保家庭共济
操作也很简单,打开“国家医保服务”APP,左下角菜单栏【地方专区】→【选择地区】→【我要办-办理相关事项】→【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几分钟就能完成绑定,具体流程大家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来源:新华社、江苏医保、南京日报
编辑:梁鹤龄 胡丽丽 徐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