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社会群众及家长致电我单位,询问位于市人民中路9号盐城宝龙城市广场内以“宝龙少年宫”名义进行招商宣传的有关事宜,并要求我单位进行情况说明。为此,我单位严正声明:盐城市少年宫是政府创办的专门为全市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我单位未在现址(盐城市剧场路60号)以外的任何地方组织开展业务活动,也未曾授权任何社会团体、机构及个人进行培训和活动项目合作,凡他人以“少年宫”名义进行的一切招商、培训等活动均与盐城市少年宫无关,我单位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盐城市少年宫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