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劲破困局 “和”力化纠纷
——建湖法院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
阮红太 记者 吉德龙
“您的小货车挡着我们的工程车了,请回来移下车子!”10月20日凌晨,阴沉的天空终于撑不住了,豆大的雨滴开始砸下地面。被执行人柳生(化名)落脚点的院门铁将军把门,就在建湖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准备离开赶赴下一个执行案件现场时,一辆停靠在院门外的小货车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这就是柳生的车!”经过现场的申请执行人张霞(化名)辨认,这辆车就是柳生的。“车门没有上锁,他肯定就在附近。”执行人员立刻拨打了柳生的电话。既不能打草惊蛇,又要让柳生及时赶回来,执行人员“撒谎了”!
“师傅,车上留的电话是您吧!您这辆车挡着现场施工了,麻烦过来挪一下。”电话那头的柳生没有半分起疑,满口答应20分钟就能赶回来。10几分钟后,一名男子匆匆走到车前——正是执行人员要找的柳生。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执行。10年前,柳生驾驶车辆与张霞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柳生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霞花费医疗、车辆维修、交通等费用共计6万余元。张霞多次找到柳生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柳生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张霞遂将柳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柳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柳生并未在法定期限内足额履行义务。2019年12 月,该案立案执行。执行人员依法开展查控,但是仅在柳生的银行账户中执行扣款7700余元并发还张霞,余款一直未能清偿。因暂时未发现柳生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本。
终本,并不是句号,只是一个省略号。柳生的法律责任仍牢牢“记在账上”。
转机出现在2026年9月,张霞发现了柳生的下落,随即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该案恢复立案后,执行人员与张霞商定现场拘传被执行人的时间和地点。于是便有了开头那通执行人员“撒谎”要求挪车的电话。
柳生现身到场后,执行人员当场核实其财产状况,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此基础上,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坐下来面对面把话讲明白。柳生表示愿意分期支付赔偿款,但希望适当下调赔付金额。考虑到柳生经济条件暂时困难,张霞同意放弃部分请求。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方案,这起纠缠近十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就此迈出重要一步。
【执行小贴士】一纸生效民事判决书,是强制执行最坚实的依据。本案中,“终本”并非“终局”——胜诉权利一直都在法律的保护之下,申请执行人发现新的财产线索,随时可申请恢复执行。更可贵的是,执行人员既用“巧”劲破局,又以“和”力化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做到刚性与柔性相济,这正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