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高效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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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言新闻 2025-11-10 20:08

盐城晚报讯“法官,我刚刚发现陈某在……”近日,射阳法院接到当事人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执行。

刘某某与陈某、王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王某某向刘某某还款10.5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两人迟迟未履行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多次督促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尽快结清”到“正在筹钱缓一缓”,两被执行人始终拖延履行。

此次执行,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后,迅速锁定被执行人陈某的车辆,在陈某上车之际,将其拦下并拘传至法院。

谈话过程中,陈某起初情绪激动:“我又不是故意不还钱!现在手头还有工程没结,等款到了肯定能还!”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沟通协商,陈某情绪逐渐缓和,还款态度也转为积极。

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同意减免部分款项,由陈某、王某某分别支付4万元。扣除陈某前期还款5000元后,陈某现场向刘某某一次性转账3.5万元。至此,陈某的支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对于另一被执行人王某某,法院将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陆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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