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亭湖法院妥善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瞿某与杨某原系朋友关系。2019年,杨某因家庭经营所需向瞿某借款34.4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归还。但借款到期后,瞿某多次催要未果。后瞿某诉至法院,双方虽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却仍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瞿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多次查询杨某名下财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依法进入终本程序。终本后,法院执行干警持续摸排线索、蹲守查找,近日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至法院。
到院当日,面对情绪对立的双方,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坚持“情、理、法”相融合的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一方面,向杨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责任;另一方面,向瞿某分析现实情况,引导其理解执行困境,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
经过数小时的疏导与协商,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当事双方打破僵局,达成切实可行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当日即筹措并支付首期款项5000元,其亲属自愿为剩余债务提供5万元的执行担保;同时,双方就剩余款项制定了清晰、可操作的分期还款计划。
该案的执行,促进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实现,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关系得到一定修复,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