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高效执行保障当事人权益
原创
我言新闻 2025-09-24 12:57

盐城晚报讯  近日,大丰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邻里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实现案结事了、邻里和睦。

周某与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唐某雇人操作无人机为农田洒药,不料农药飘至相邻鱼塘,导致周某养殖的鱼虾蟹大量死亡。双方原本在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下达成协议,但唐某未按约履行。周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仅支付1万元,剩余2万元赔偿款一直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上门督促唐某履行义务,却遭到强硬回应:“要钱没有,法院想执行就执行!”鉴于唐某拒不配合的态度,法院依法决定采取强制措施。

拘传过程中,唐某扒住门框拒不下楼,其配偶情绪激动,甚至对执行干警挥拳相向。执行干警沉着应对,一方面果断控制被执行人,另一方面耐心对其配偶释法说理,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

因唐某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拘过程中,法官再度对唐某进行劝导,最终唐某主动支付2万元赔偿款并写下悔过书,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后也向法官连连道谢。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陆海涛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