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9月9日晚8点多,亭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人谢某某的电话,称其找到了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杨某。执行干警迅速集结,火速赶往现场,并依法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至法院。
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杨某显得有些慌张。四年前,杨某从某企业退休后,每月有4000余元退休金收入,但调查发现,其退休金账户已被其他案件查封。然而,执行干警并未放松核查,当场对杨某微信、支付宝流水进行细致查验。
执行干警发现,杨某日常使用的微信账户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明显具备履行能力,但其始终未向申请人主动偿还欠款。这一发现,充分印证杨某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的主观意图。
到达法院时已近深夜,为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执行干警立即与被执行人谈话,并利用夜间时间继续梳理案件细节,制定次日调解方案。
“你这已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二天一早,执行干警向杨某出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若干意见》,并严肃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追究的刑事责任。在确凿的证据与法律强大震慑之下,杨某的态度逐渐转变,从一开始的抵触、推诿,逐步转为配合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某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剩余款项按月分期支付。至此,这起标的134万元及利息的借款纠纷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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