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盐城经开区法院通过“上门勘验+现场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实现了快速解纷、案结事了,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
李某租赁门面从事餐饮经营,与装修人员张某订立口头装修协议。装修结束后,双方因费用及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尾款1万元。
法院接收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争议明确,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安排建设工程专业的调解员开展调解。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迅速制定“上门勘验+现场结算+即时调解”方案,避免启动鉴定程序增加诉累。
调解现场,调解员逐项核对报价单,针对工期、排风口安装、柜台台面及瓷砖面积等争议内容,进行专业测绘与勘验,并参照市场行情提出合理价格标准,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指导张某优化工艺细节制作方法。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细致工作,最终形成双方认可的勘验清单。
面对面核算工作量后,调解员再次从买卖不成情意在、诚信为本等角度,采取“背靠背”方式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对张某报价不实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李某说明质量瑕疵不属于根本违约。经耐心释法说理,张某当场向李某道歉,李某也同意支付部分款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支付5000元,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李腊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