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黄沙港法庭“无声”调解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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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言新闻 2025-09-03 16:45

 

盐城晚报讯   原告夏某与被告王某是两个聋哑人,2010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积累矛盾,感情逐渐疏远,原告夏某诉至射阳法院黄沙港法庭请求离婚。

“办理聋哑人案件语言交流是最大的障碍,如何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利是最重要的问题。”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征求了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第一时间邀请经验丰富的手语老师全程参与调解,确保当事人“听得见”诉求,“说得出”心声。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手语老师耐心倾听双方对婚姻现状的看法、未来生活的规划,并细致梳理双方在子女抚养、情感疏导等方面的诉求。当争议聚焦子女抚养时,法官结合两人实际情况,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在与手语老师的协作配合下,夏某表示,自己有稳定工作和住所,孩子从小与自己亲近,愿承担主要抚养责任;王某则表示,虽不舍,但考虑到自身需经常出差,同意孩子随父亲生活,并主动提出每月支付抚养费,定期探视。

最终,夏某与王某同意离婚,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两人还通过手语互相叮嘱:“以后要多陪孩子聊天,别让她觉得孤单。”“抚养费我肯定按时给,孩子的家长会我也会尽量去。”至此,这场没有激烈辩论的“无声”调解,用耐心与尊重打通了沟通的“堵点”,更让司法的温情流淌在每一个细节里。

“虽然婚姻走到了尽头,但我们不想让孩子受委屈。谢谢法官和手语老师,让我们能心平气和地把事情解决好。”离开法庭前,夏某通过手语老师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陆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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