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赶快回来!”
7月15日下午,在市区海德公园小区,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人员叩开了一家住户的大门。看到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一脸懵的被执行人家属经过执行人员简单介绍案情,逐渐平复了心情,她拨通丈夫的电话,怒不可遏地质问他,事情怎么到了现在这个样子!
说起来,申请执行人蔡某某和被执行人侍某本来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也有生意上的合作和往来。2023年初,侍某因为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就向蔡某某开口求助。蔡某某考虑到多年的朋友关系,就伸出了援助之手。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侍某汇款40万元。侍某也不含糊,“亲兄弟明算账”,当天就给蔡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条,承诺“该笔借款只用3到6个月”。然而让蔡某某始料不及的是,借款到期后,侍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不还借款。万般无奈之下,蔡某某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一致确认,侍某2024年5月底前偿还5万本金以及全部利息等,2024年6月底前再还10万本金,剩余的25万本金在2024年10月底前全部还清。然而,侍某在履行部分承诺后,就没有按照调解书继续履行了,蔡某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侍某迫于压力,于今年1月初和蔡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先还15万元,剩余的21万元承诺4月中旬还清。案件中止。
时间很快来到了4月中旬,侍某承诺的21万元始终没有到位,失去耐心的蔡某某再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经过研判,决定对侍某住处依法搜查。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侍某的住处很大,装潢很是讲究。执行人员向侍某的家属宣读搜查令后,依法对其住处实施搜查。不一会儿工夫,仅从侍某的主卧里就找到了价值不菲的物品。另一边,并不了解详情的侍某家属加紧和侍某联系,催促他赶快回来处理问题。
“再给我几个月的时间,这钱我一定还!”侍某很快就赶回了家,他顾不上和一旁责备的家属进行解释,而是和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进行沟通;向执行人员“唠叨”起履行过程的点滴;通过电话和申请执行人商量……看到大家的态度有所缓和,执行人员分别与被执行人和申请人的代理人进行沟通,告知各自的权益,提醒存在的法律风险,时机成熟时又打开手机免提,让蔡某某直接和侍某对话。
半小时的多方“博弈”后,电话那头的申请执行人松口了:“好吧,再相信你一次!”在接下来执行人员和代理人、侍某的谈话笔录里,侍某承诺“请求申请人再给我3个月的时间,我在10月15日前可以全部偿还债务。”申请人的代理人也表示,询问了申请人的意见,同意再给侍某3个月的时间。
作为重要的执行手段,执行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它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基于案件执行的现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达成了“协议”,是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诚色”的再次检验。
“如果到时候他依然爽约,我们还会采取强制手段。”执行人员说。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陆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