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被执行人吴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射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柔性执法的感谢。
2005年至2012年,严某某、曹某某因经营需要,向于某某借款75万元,吴某某、刘某某为这笔借款作全额担保。本是信任之下的互助,却在借款到期后变了味——严某某、曹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于某某多次追要无果。
无奈之下,于某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严某某、曹某某偿还75万元本金及利息,吴某某、刘某某对其中7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四人均未主动履行义务,于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严某某、曹某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后便无财产可供执行,担保人刘某某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重担,渐渐落到了担保人吴某某身上。法院依法冻结了吴某某的工资账户,通过长期扣划工资的方式,逐步向于某某偿还欠款。
去年3月,吴某某的孙女因患病急需大额治疗费用。看着病床上的孩子,吴某某急得团团转,他想到了一直负责案件的执行法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电话。
了解到吴某某的困境,执行法官没有简单按“规定”办事,而是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执行人于某某。“都是当长辈的,孩子治病是大事。”于某某听完法官的转述,几乎没有犹豫,同意从被冻结的工资账户中支取3万元用于吴某某孙女的治疗。正是这笔“及时钱”,让孩子得到了有效救治,并如期参加了中考。
去年9月,吴某某的妻子因病过世,家中早已因之前的治疗开销捉襟见肘,连料理后事的钱都凑不齐。走投无路的吴某某再次向执行法官求助。
执行法官又一次耐心协调:“老于,吴某某家里确实难,妻子走了连块墓地都买不起,咱们再体谅一下?”于某某沉默片刻,叹了口气:“行,让他取吧,谁还没个难处。”就这样,吴某某又从工资账户中支取了2万元,用于给妻子购买墓地、料理后事等。
两次“破例”的背后,是于某某的同理心,更是司法者对“法理之外有人情”的践行。
截至今年7月,借款发生已过去十多年。此时,吴某某的工资账户通过长期扣划已偿还了大部分欠款,且还款态度始终诚恳。执行法官看在眼里,心里也有了更周全的想法——能不能在法律框架内,为双方找到更圆满的解决方案?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于某某和吴某某对账、协商。执行法官既向于某某说明吴某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和还款不易,也向吴某某讲清法律义务和于某某的体谅。
最终,于某某同意减少部分借款本金和利息,吴某某当场支付了剩余尾款28720元。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陆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