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盐城晚报讯 近日,建湖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十三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帮助申请人追回了拖欠已久的钱款。
2012年,被执行人王某雇佣申请人李某从事水磨石金刚砂施工,工期届满后,王某仅支付部分工资,剩余2万余元转化为借款,并向李某出具了借据。后李某多次向王某讨要欠款,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催要十余年无果,李某无奈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后,王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对其个人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发现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公安的协助下,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现居住于姜堰,遂立即前往将其拘传。执行法官对王某严厉释法,告知其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惧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当场筹措资金,将欠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陆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