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某居委会与李某签订协议,约定由李某在辖区内投资设立加油站。然而,在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李某非法侵占居委会集体所有土地110多平方米。2021年3月,该居委会诉至亭湖法院,要求该加油站返还侵占土地。亭湖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加油站将占用土地返还居委会。
2021年11月,居委会向亭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涉案主体为加油站,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同时,该案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影响到市区迎宾大道(建军东路)改造提升工程。为此,亭湖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联合消防、安监、公安等多部门多次实地调查,评估执行风险,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后亭湖法院按照既定的执行方案,组织干警、专业拆除队伍等前往加油站开展执行工作。最终,执行干警成功拆除了地上及地下设施并将土地移交给居委会,保障了市区迎宾大道(建军东路)改造提升工程的顺利推进。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执行人如不及时拆除加油站占用土地地上、地下设施,将直接影响市区迎宾大道(建军东路)改造提升工程顺利推进。亭湖法院通过与多部门协同联动,科学谋划执行方案,积极服务大局,最终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使改造提升工程顺利推进。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陆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