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阜宁法院干警走进某家庭农场,就一起农机设备交易纠纷开展现场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修复双方合作信任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某农机加工厂向刘某供应烘干机等农机设备,由于双方关系熟络,故没有签订合同。后双方对安装内容、金额产生争议,虽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解决。无奈之下,刘某遂诉至阜宁法院。
“该案缺少安装范围以及价款标准的证据,双方争议较大,需要去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承办法官说道。
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立即赶往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经现场查看,案涉设备面积大、技术复杂,且刘某因粮食收购需求,即将更新部分设备。为此,承办法官分别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珍惜长期合作信誉,向双方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过法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批次支付货款的调解协议。至此,纠纷不仅圆满化解,还修复了双方难能可贵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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