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盐城晚报讯 甲某膝下有两个女儿。为了便于照料,甲某听从大女儿意见,和同村村民协商后,置换到离大女儿家一巷之隔的宅基,由大女儿照料其生活起居。因置换的宅基老旧,厨房倒塌,大女儿便将宅基外部重新装修。小女儿见房屋室内简陋,也出资装修,但将房屋上锁,不让大姐居住。姐妹之间的冲突从口角发展到断绝往来。老人无奈之下,遂起诉两个女儿要求支付赡养费。
经审理,盐都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甲某的两个女儿共同分担甲某的养老费用。然而,案件进入执前督促阶段后,大女儿拒绝履行,执前督促工作一度停滞。
面对复杂的家事案件,该院执行局通过“童叟无忧”工作机制,安排家事调解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进行调解。
执行法官实地勘查了倒塌房屋,了解了甲某的实际生活情况。甲某大女儿人在外地,电话里其情绪激动:“房子装修我也花钱的,我已经尽到责任。小妹不让我进门,不让我尽孝,现在反倒来要我出钱?”之后,执行法官邀请民政局、村委会参与该案调解,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见证监督。经各方耐心劝说,姐妹俩从“针锋相对”变成“主动倾听”。
在几轮协调后,大女儿表示自己暂时有经济困难,二女儿听后愿意和姐姐轮流照顾父亲。执行法官遂提出初步解决方案,然而,就在大家以为案件可以画上句号时,在旁的甲某却突然开口:“我还是继续住养老院,她们也有自己的家庭。”最终,执行法官尊重甲某的选择,并单独为其开设银行账户,两个女儿定期履行赡养义务,村委会监督资金到账情况。
房屋倾圮尚可修,亲情破碎却难补。案件从纷争通向和解,盐都法院执行局在执前督促程序中结合“童叟无忧”工作机制,实现定纷止争、修复亲情中的双重效果,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刚柔并济与温情担当。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李腊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