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人还是亲戚呢,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以后再碰面你好意思吗?”4月25日,在盐都法院执行局谈话室外,申请执行人老袁接到了被执行人家属的电话。电话那头,对方一通劈头盖脸的斥责,让申请执行人老袁感觉有点“倒反天罡”似的,“好像理亏的是我,他们倒成了有理的一方了。当初向我借钱周转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啊!”
盐都法院开展的“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老袁申请的执行案件是第二个案件。在世纪大道附近的一间装潢挺漂亮的别墅前,执行人员敲开了被执行人家的大铜门。见到执行人员到场,被执行人愣住了,他没想到老袁真的带着法院执行局的人上门了。再一看,发现了紧随在后的直播记者,他更加感到了不安,嘴里不停地念叨:“丑死了,丑死了……”但是即便如此“羞愧”,他依然对执行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履行能力。见此情景,执行法官依法将他拘传回法院。
老袁情绪大、说话冲,带着多年讨债未果的压抑。“我手里有合法生效的判决书,他就是迟迟不履行。”刚才在电话里还被对方的家属一顿埋怨,越发让他的态度坚决,说必须“一次还清”,否则就申请司法拘留。反观被执行人,他始终强调“确实没钱”,还一副“买卖不成情分还在”的口气,引得老袁多次拍桌斥责。
见矛盾有激化之势,执行法官张靖川一边劝老袁冷静,一边探知双方底线。被执行人表示可以先还1万元。老袁果断拒绝,甚至强硬表示,“要是法院今天不拘他,我也不管这个案子了,随你们怎么处理,出事了你们负责!”大有准备离开法院之意。
“很多人误以为‘拘留’就是执行的终点,其实不然。司法拘留只能短暂施压,并不能替代履行。”张靖川告诉记者,最好的途径就是能促成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或者达成有担保的和解协议,这样更高效、风险也更小。“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执行阶段要理性配合法院协调工作,不要‘强硬到底’。”
记者深以为然:执行法官不是被执行人,更不是仇人,冷静理智地听取执行法官的建议,能更顺利地达成诉求。
情绪、血缘、人情、法律,交织在一起,每一个选择都牵一发动全身。张靖川决定“绕个弯”。他想办法联系上了双方的家属做工作。人情、法律并重,法理、情理平衡是执行工作的基本功,更是一门执行的艺术。执行法官对老袁家属说清楚:“拘留是手段不是目的,执行的核心是拿回钱。如果能稳妥拿到第一笔钱,还有担保在后,总比闹到老死不相往来强。”
经过五六个小时的鏖战,老袁终于松口,同意被执行人先给3万元,剩余部分约定1个月内还清,并由被执行人家属担保,写入执行和解协议。最终,双方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老袁拿到钱后也表达了对盐都法院执行局的感谢:“这样的结果是最好的。”
张靖川将案件的材料仔细收起,此时外面已经华灯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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