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射阳法院开展“追索劳动报酬”专项执行行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住所地5处,拘传被执行人3名,执行完毕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19万余元。
2022年4月,王某某等3名工人受被执行人余某雇请,在其承包的某餐饮装修工程项目中从事铺设地砖、粉刷油漆涂料等工作,双方约定待该餐饮店营业后一次性结清工资。然而,余某却在该餐饮店营业半年后以“工程款未到账”为由,拖欠王某某等3名工人工资共计4万余元。王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射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余某向王某某等3名工人支付拖欠工资。
判决生效后,余某仍未支付工资,王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并对余某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余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余某也始终不见踪影,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僵局。
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提前摸排布控,成功找到被执行人余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余某消极履行的态度予以训诫,迫于集中执行威慑,余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主动联系亲友,现场向王某某等3名工人支付了工资,该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射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劳动报酬案件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保障劳动者胜诉权益,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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