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开区法院
2025-04-02 22:32 我言新闻

盐城经开区法院

依法拘留“躲猫猫”被执行人

盐城晚报讯 “法官,我发现他回家了,你们快来!”近日,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后,立即赶到被执行人火某住所。

火某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法官的传唤也置之不理,后来索性避而不见玩起“失踪”。

执行干警来到火某家,发现大门紧闭、屋内漆黑一片。执行干警多次呼喊火某名字,均无人应答。但执行干警绕至屋后发现,空调外机正在运转,玄关处摆放着男式皮鞋,院角还停着一辆黑色轿车。根据这一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强制开锁入户。

进入屋内后,火某妻子匆匆从楼上下来。面对“既然在家为何不开门”的质问,她声称:“已经睡了没听见。”时值傍晚六点,这一说法显然违背常理。她还坚称,“火某出去都好久了。”但漏洞百出的辩解,反而让执行干警更加确信火某就藏身家中。

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其阻挠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开始逐层向上搜查。在阁楼杂物间,执行干警发现隐约有人影晃动,打开手电赫然发现火某蜷缩在角落。

鉴于火某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多次规避传唤等严重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执行法官特别提醒,任何试图通过“躲猫猫”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不仅难以得逞,还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等更严厉的惩处。

王昕 殷伟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