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甲来到大丰法院,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至执行法官手中,以表感谢之情。
李某与李某甲原系商业合作伙伴,因李某收取货款后拒不交货引发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李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原审法院查封了李某名下位于大丰的房产,但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导致执行受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之后,省高院将案件交叉指定由大丰法院执行。
接收案件后,大丰法院立即进行分工部署,承办法官迅速调阅卷宗,与原审法院对接核实案情细节;执行团队同步开展实地走访,确认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且案涉房产系唯一可供执行财产。
考虑到涉案房屋内存有大量物品,承办法官先后三次到监狱,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多轮释法析理,最终李某主动联系并委托亲属完成房屋清空。在房产完成司法评估后,承办法官依法启动网络拍卖程序。首拍流拍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将涉案房产作价抵偿部分债务,实现胜诉权益实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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