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法院法官上门调解纠纷。
盐城晚报 讯为便民利民,减轻当事人负担,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近日,亭湖法院法官主动多次到当事人家中提供上门司法服务,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4月,被告刘某某向孙某某借款1万元,原告成某某提供担保,后孙某某多次催讨无果。2024年10月,孙某某与成某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次日通过微信向刘某某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书。成某某作为新债权人,要求刘某某偿还借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直未能与刘某某取得联系。后承办法官上门送达时了解到,刘某某因遭遇车祸,肋骨、脚踝断裂,行动十分不便。
因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且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有调解意向,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当事人诉讼,彻底化解纠纷,法官决定上门调解,将法庭“搬”到当事人身边。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法官上门调解,调的是矛盾,解的是心结,守的是公平,暖的是民心。亭湖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实践,绘就为民司法的美好画卷。
审核:韩天阳 吉德龙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