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配式建筑公司与某建筑实业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某装配式建筑公司向某建筑实业公司施工的项目供应混凝土,某建筑实业公司按期支付款项。经核算,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某装配式建筑公司向某建筑实业公司供应混凝土2261立方米,货款金额为1117246.58元,经某装配式建筑公司催款无果后起诉至亭湖法院。
经审查,某装配式建筑公司系亭湖区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亭湖法院将该案委派至亭湖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亭湖区和韵民商事调解中心作为入驻亭湖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组织,接受委派后,安排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由于当事双方对供货量和标准有争议,经多次协调均未果,遂线上请求“亭融商解”融合法庭联系法官给予指导。
指导法官经研判发现,当事双方均系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遂建议调解中心邀请混凝土行业协会的企业家担任企业家调解员,并在专家库名录中邀请混凝土行业专家担任专家调解员,针对双方分歧提出专家意见。最终,通过“专职+企业家+专家”调解模式,该案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充分发挥商会与行业协会的联动机制,通过“专职+企业家+专家”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商会懂“行情”、协会知“行规”、专家说“行话”的组织优势和角色优势,有效避免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和成本消耗,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为专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亭湖法院聚焦营商环境、对标企业诉求,进一步强化“法院+商会”沟通协作,精心打造“专职+企业家+专家”调解模式,做好案件分流工作汇聚各方资源,引导商事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实现各类涉企纠纷高效率低成本、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亭湖法院已委派商事纠纷379件,结案285件,调解成功87件。
审核:吕聪慧 吉德龙 陆海涛